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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西北大学2017自主招生简章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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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9 16:34: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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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

蔷薇(学名:Rosa multiflora),又称野蔷薇,是一种蔓藤爬篱笆的小花,耐寒,可以药用。野蔷薇多自然分布于溪畔、路旁及园边、地角等处,往往密集丛生,满枝灿烂,微雨或朝露后,花瓣红晕湿透,景色颇佳。——维基百科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精神,选拔和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我校2017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二、报名条件
完成2017年高考报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思想品德,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且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报名:

自然科学类限理工类考生报考,人文与社科类、外语类招生专业限文史类考生报考。考生可选择自然科学类、人文与社科类、外语类其中一类报名,不得兼报。
对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在上海、浙江公布的2017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报名不分文理。江苏理工类考生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考生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为AB,必测为4C1合格。
三、报名程序
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上传报名材料、查询初审结论、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查询考核结果等。网上报名及上传材料截止4月5日。上传材料包括《东北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盖章)、个人陈述、符合报名条件的各种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论文等)、推荐信等。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清晰,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中学公章。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按要求录制完成的视频请发送至ddzsb@qq.com邮箱。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在对真实性负责的基础上可实名向我校提供推荐材料。推荐程序为:学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推荐人信息后,报名系统向推荐人发送电子邮件,推荐人按电子邮件中的要求下载推荐信模板,亲笔填写完成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四、选拔程序及优惠政策
1.初审
我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材料审核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核的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于4月30日前在报名系统和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
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上,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和省级赛区一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和省级赛区一等奖,入选中国科协和教育部推出的“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简称“中学生英才计划”)的考生优先获得初审合格资格。
2.办理考试手续
初审合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参加考试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或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3.考核
初审合格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考核分类别进行,考核方式为面试和笔试。考核重点为报考类别相关的学科特长基础和创新潜质,包括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力,想象力,逻辑思维、审辩式思维以及表达、组织、应变与团队协作能力等。
考核时间为6月11日左右(具体时间将于6月1日后在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地点在东北大学校内。
4.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及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等级:
A等(一本线录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一本线”,下同)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B等(降30分录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同科类模拟投档线分数下30分以内,且达到一本线以上。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
说明:模拟投档线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按教育部规定方法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或实施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划定执行。
我校按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笔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级,总分前50%左右为A等。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级和可录取专业(类)范围在东北大学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五、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须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有效填报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获优惠政策要求方可录取。录取专业(类)由我校综合考虑考生的高考成绩、特长潜质、专业志愿及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在公示的其可录取的专业(类)范围内进行安排。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公示的其可录取专业(类)范围内的其他专业(类);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各专业(类)招生计划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按专业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需参加相应学院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考生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政策及其可录取的专业(类)范围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
六、监督约束机制和申诉渠道
1.东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相关学院专业参与实施。
2.严格遴选初审、命题专家和面试评委,严格工作人员选聘。将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作为遴选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岗前培训。
3.报名材料和评审专家“双随机”确定,每份材料多人评审。面试专家和考生“双随机”确定,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严防暗箱操作。
4.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及时公开公示。
5.考生、推荐单位或个人应如实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等违规违法行为,依据国家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进行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18。
七、联系方式
单位: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邮编:110819)
咨询电话:024-83687392   传真:024-23891272
招生网址:http://www.neuzs.com
电子邮箱:ddzsb@mail.neu.edu.cn
八、其他
1.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我校自主招生所有测试信息仅在东北大学招生网及阳光高考平台上发布。我校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自主招生培训,也未授权任何机构、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自主招生培训;在报名、考试和录取过程中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或其他费用;任何机构、个人以东北大学或东北大学师生、评委等名义擅自举办的自主招生相关培训均为侵权行为,我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西北大学

西北大学(Northwest University),简称“西大”,始建于1902年,由清末光绪皇帝御笔朱批设立 ,坐落于古都西安,是国家教育部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大学,是中国西北地区历史最为悠久的高等学府。
1958年改隶陕西省主管。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



西北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高校,是教育部确定的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之一。
  为了进一步探索多元化的人才选拔模式,西北大学2017年继续面向陕西,通过综合素质考核等方式,自主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
  西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办法公开、结果公示。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7年,西北大学面向陕西自主选拔70人,招生专业涵盖7个专业(类):
理工类:生物科学类10人  数学类 5人     物理学类5人   地理信息科学5人
文史类:汉语言文学30人  历史学类10人  哲学5人
三、申请条件
具有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理想信念坚定,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四、报考程序
考生须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查询初审结果、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查询考核结果等。具体安排如下:
1.2017年3月18日至3月31日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包括以下:
①《西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且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
②申请人用蓝黑或黑色笔手写的1500字以内自荐书一份,内容包括成长经历、学习情况、个人特长、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及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等;
③学科特长证明材料(含获奖、发表文章);
④综合素质评价表;
⑤如有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实名推荐考生的情况,请推荐人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流程和要求注册并填写有关推荐信息。同时,请在推荐材料中注明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说明自己与考生的关系和对其认知的过程,并于3月31日前将扫描件上传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须完整、真实,考生所在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考生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于2017年4月5日前使用邮政(EMS)快递寄至西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以邮戳时间为准),信封上注明“2017年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逾期不再接收。所有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做好备份。
2.4月30日前,公示初审合格考生。
3.5月16日至5月26日,登录报名系统确认考试。
4.6月2日至6月10日,打印准考证。
5.6月11日,参加西北大学综合素质考核,地点为西北大学。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6.6月20日前,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考核结果;西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同时公示入选资格名单及高考优惠等级。
五、考核和确定入选资格考生
学校组织专家,根据报名材料对申请考生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查学生在相关学科大类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同时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
学校根据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入选资格考生的优惠等级按照文、理科分为C、B20和C、B40,其中C等级不超过入选考生人数的50%。
六、录取规则及优惠条件
1.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成绩须达到陕西省当年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线,并在本科自主招生批次报考我校。西北大学只录取有志愿的合格考生,体检合格且达到西北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要求,即符合我校录取条件。
2.优惠等级为C者,学校将予以录取(录取专业按照文理科限定在公布的7个专业类内)。
3.优惠等级为B40、B20者,高考分别享受40分、20分的优惠。即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40分或20分以内,即予录取(录取专业按照文理科限定在公布的7个专业类内)。
说明:学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考生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七、监督机制
1.西北大学自主招生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公开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自主招生工作。
2.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
3.加强资格审查和考核环节的组织与管理。资格审查实行随机审核,每位考生的材料,由专家随机评审。评审、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4.学校对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按时进行公示。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办法、程序、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9-88308129。
6.学校对整个考试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对于在考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规定的考生,我校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实际情况反馈到考生所在中学和省招生办,记入考生的高考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7.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任何与自主招生有关的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八、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西北大学351信箱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9
咨询电话:029-88302211    传真:029-88303892
学校网址: http://www.nw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wu.edu.cn/
九、本简章解释权归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若教育部及陕西省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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